將以遺之的遺的意思

將以遺之的遺的意思

“將以遺之”出自左丘明的《鄭伯克段於鄢 》。全句爲:公問之,對曰:“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請以遺之。”

翻譯爲:莊公問他爲什麼這樣,潁考叔答道:“小人有個老孃,我吃的東西她都嘗過,只是從未嘗過君王的肉羹,請讓我帶回去送給她吃。”所以“將以遺之”中的“遺”爲“給”或“贈送”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