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在我國,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年滿十八週歲;(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