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1、辦事員在鄉鎮長或主任科員,正副科級幹部領導下工作;2、組織落實上級辦公會議決定的重要事項和其他工作;3、負責打印以分會名義發出的重要文件、工作彙報、會長講話以及其他重要文字材料;4、負責鄉鎮常務理事會、黨委辦公室、政府辦公室的組織及會務工作;5、負責收集資料審覈及上報工作;6、完成鄉鎮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