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契稅由誰交

房屋契稅由誰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爲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一般而言契稅由買方交,如果房產證由開發商代辦,就由買方交給開發商,由開發商再轉交給產權產籍管理中心。

如果自己辦理房產證,則由買房自己將契稅直接交納給產權產籍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