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債務要共同承擔嗎

離婚債務要共同承擔嗎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爲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婚姻法》第41規定:“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爲共同生活或者爲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的債務,對於共同債務,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