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所謂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而使用權人對於房屋並不享有所有權,並非個人財產,因此,只有使用權的房子不能直接繼承。【法律依據】《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