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宅基地使用權不屬於被繼承人遺留的合法財產,不能被繼承。【法律依據】《憲法》第十條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