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後辦理孩子戶口遷移,需要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個人申請書等材料,到原戶口所在地相關派出所辦理遷移證,再到遷入地相關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