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一方不遷移戶口,不影響孩子上戶口。根據《公安機關便民措施》三十條的規定,新生兒上戶口隨父隨母自願。持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和小孩出生證,直接到到似給小孩落戶的男方或者女方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上戶口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