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結婚小孩怎麼上戶口

沒結婚小孩怎麼上戶口

結婚出生的小孩稱之爲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戶口辦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嬰兒父、母的入戶書面申請。

(二)嬰兒父母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結婚證。

(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鑑定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須出具親子鑑定證明,由公安機關指定鑑定機構鑑定後出具)。

(四)嬰兒父或母戶籍所在地居(村)委會證明或派出所責任區民警調查證明(需加蓋派出所公章)。

(五)嬰兒父母一方屬於外地戶口的,外地戶口一方戶口登記地公安機關應出具嬰兒未落戶證明。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