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要求返還彩禮

如何要求返還彩禮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條第2款,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