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員的職責是什麼在法院

書記員的職責是什麼在法院

書記員履行以下職責:

(一)辦理庭前準備過程中的事務性工作;

(二)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佈法庭紀律;

(三)擔任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

(四)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