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與繼子解除關係的條件

繼父與繼子解除關係的條件

在實際生活中,繼父母子女關係通常有兩種情形:一種是形成撫養關係,一種是未形成撫養關係。形成撫養關係的繼父母子女,依照婚姻法規定,雙方之間產生了如同生父母子女一樣的權利義務關係。這種繼父母子女關係需具備一定條件,並經法定程序方能解除。一般說來,除非繼父子之間關係惡化,如一方虐待另一方,在雙方實在無法共同生活的情況下,纔可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