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譽侵權責任怎麼認定

名譽侵權責任怎麼認定

名譽侵權責任的認定是:

1、行爲人客觀上存在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併爲第三人知悉,侵權人實施了侮辱、誹謗等行爲;

2、行爲人主觀上有過錯,這種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

3、被侵害的對象應當是特定的人;

4、在後果上,侵權人的行爲對受害人的名譽造成了較嚴重的損害。

根據《民法總則》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嚴格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