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1條、第60條、第65條、第75條的規定,非法經營罪取保候審的條件是: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3、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的;4、對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證據還不充足的;5、法定羈押期限屆滿尚不能結案的;6、提請逮捕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需要複議、複覈的;7、移送檢察機關後,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複議、複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