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事故有哪些誤區

醫療糾紛事故有哪些誤區

第一,患者缺乏收集和保存證據的意識。

第二,患者不相信醫療事故鑑定結果。

第三,假如患者發生意外,在醫院裏死亡,死亡家屬卻不知道要屍檢,查不出死者真正的死因,法院無法認定醫院的責任。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