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人身自由權的含義就是公民在法律範圍內有獨立行爲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剝奪,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體的自由權利。【法律依據】《民法總則》第一百零九條,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