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事人承擔什麼責任

監事人承擔什麼責任

1、檢查公司財務,主要是審覈、查閱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財務會計資料。

2、監督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履職情況及提出罷免建議。

3、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糾正其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爲。

4、提議召開及召集、主持臨時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6、依法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7、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監事:

監事指公司監事會的組成人員。監事一般由股東會(股東大會)選任。按照中國《公司法》的規定,國有獨資公司的監事,主要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機構、部門委派。監事除由股東會(股東大會)選任的股東代表擔任外,還要有適當比例的職工代表擔任。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關於監事資格的要求,與董事資格的要求基本相同。此外,董事、經理和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