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南北朝時期,握有實權的先是尚書省,繼而又有中書省、門下省。逐步形成三省體制。唐朝中央的三省中書、門下和尚書分別負責決策、審議和執行。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相權分散。三省相互牽制和監督,削弱了相權,保證了皇權的獨尊。隋唐時期在尚書省下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確立並完善了三省六部的管理體制。三省六部制度是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創造,此後歷朝基本沿襲這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