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通判是個什麼官

宋朝通判是個什麼官

“通判”一職,始於宋,止於清,是地方行政官員的一種。在宋時,他是以中央派員的身份,下到地方,作爲地方行政長官的副官存在,負有地方的行政及監察職權,用以與地方行政長官形成制衡。在兩宋時,“通判”是位於地方行政單位“州”中的一種地方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