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公共用地要審批嗎

侵佔公共用地要審批嗎

需要審批。因爲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均屬於業主共有,不允許轉化爲個人專有。只要是有礙於業主行使權利的行爲都不被允許。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73條,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