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彩禮離婚需要返還嗎

結婚彩禮離婚需要返還嗎

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爲主要判斷依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出現以上三種情況,法院是支持彩禮返還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10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將於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據《民法典》第1042條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民法典》生效時間爲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