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面積與買房合同不一致怎麼辦

房屋面積與買房合同不一致怎麼辦

1、如果實際測算面積確實是小於出售面積,超出雙方認可的誤差標準,應該多退少補。

2、如果出售方交付的房屋面積大大超過約定面積,購房方同意交付多出的面積價款的,可以調解讓購房方交付多出面積的價款。如果購房方不同意交付價款的,應視爲出賣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退款責任並承擔房價利息和其他合理的損失。

3、如果出售方交付的房屋面積小於應交付的面積,小於的面積在合理的幅度之內,應由出售方退回多收之房價款。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民法典》生效時間是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