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退回 已繳的稅款怎麼處理

發票退回 已繳的稅款怎麼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08修訂版)第十四條規定:

納稅人的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後因發生退款減除營業額的,應當退還已繳納營業稅稅款或者從納稅人以後的應繳納營業稅稅額中減除。

發票退回,可以採取以下兩種退稅方法:

一是申請退稅,

納稅人發現多繳稅款的,應由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向主管稅務所提出申請,填寫《當地地方稅務局退款申請書》(以下簡稱《退款申請書》)一式兩份,並加蓋公章。

二是抵繳,

網上報稅時,首先確定本月應補交營業稅額(本月應交營業稅額-上月多交的營業稅額),然後反推電信業的營業收入額是多少,填制後提交即可,但在每年的1月份報送紙質申報時,在紙質申報上說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