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對於已付款未收到發票的處理方法,可以先將款項暫估入賬,其會計分錄如下:1、當月暫估入賬,分錄如下:借:原材料/庫存商品,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2、次月初予以衝回,分錄如下:借: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貸:原材料/庫存商品。3、待收到發票後,分錄如下:借:原材料/庫存商品,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銀行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