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審理本院管轄的第一審行政訴訟案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2、依法審查、受理和執行非訴行政執行案件;3、負責接受行政案件的法律諮詢,積極宣傳法律、法規,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