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兒子已滿十八歲欠的債務不需要父母償還。2、如果兒子是未成年人,那麼父母就應當替其還債,因爲父母是其法定監護人。如果兒子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獨立的民事行爲能力,那父母就不用償還,現代社會自己行爲,自己負責。【法律依據】《民法總則》第十八條,成年人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爲。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