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三省六部制主要官職有哪些

唐代三省六部制主要官職有哪些

三省:

中書省:負責定旨出命,長官中書令二人,門下省掌封駁審議,長官侍中二人,中書、門下通過的詔敕,經皇帝裁定交尚書省貫徹。

門下省:負責監察百官,掌封駁審議,長官侍中二人。

尚書省:職責爲執行,長官尚書令一人,副長官左、右僕射各一人。 尚書省下轄吏、戶、禮、兵、刑、工六部,長官尚書,六部分理各種徵政事務,每部又領四司,計24司。

三省長官共議國政,執宰相之職,他們議政的場所叫政事堂。

六部:

兵部:負責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