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拆遷人出資委託評估機構。
3、評估機構勘察測量。
4、初步估價報告公示。
5、複覈申請。
6、專家鑑定。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19條規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覈評估。對複覈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
2、拆遷人出資委託評估機構。
3、評估機構勘察測量。
4、初步估價報告公示。
5、複覈申請。
6、專家鑑定。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19條規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覈評估。對複覈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