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保證金怎麼規定的

投標保證金怎麼規定的

投標保證金是指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投標人隨投標文件一同遞交給招標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額的投標責任擔保。其主要保證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後不得撤銷投標文件,中標後不得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不得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否則,招標人有權不予返還其遞交的投標保證金。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明確了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招標項目估算價的2%。具體而言,關於投標保證金主要有以下幾種規定:

(1)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保證金一般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2%。

(2)勘察設計項目,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保證金數額一般不超過勘察設計費投標報價的2%,最多不超過10萬元人民幣。

(3)政府採購項目,招標採購單位規定的投標保證金數額,不得超過採購項目概算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