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經費稅前扣除標準

工會經費稅前扣除標準

工會經費稅前扣除標準是不超過工資薪金2%的部分,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2%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對工資、薪金支出實行據實扣除制度,即准予稅前扣除的工會經費必須是企業已經實際發生的部分,對於賬面已經計提但未實際發生的工會經費,不得在納稅年度內在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