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的身份債權人要怎麼查明

債務人的身份債權人要怎麼查明

債務人身份查明的方法有:

1、債權人應當審查債務人的身份證件,並要求債務人當面書寫欠條等相關證據。如果債務人將事先寫好的欠條條交給債權人的話,就不排除該欠條中債務人的簽名系由他人代簽的可能。當債權人索款時則以不是本人筆跡爲由,拒絕償還。如欠條爲打印稿,在債務人署名欄最好要求由債務人簽名、蓋章、按手印。

2、如果債務人同時又是某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話,債權人一定要明確債務人是該債務人本人還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業。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業從事包括付款在內的民事行爲的。如果債權人不對債務人的身份加以明確的話,就有可能出現債務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後果是,債權人在日後的訴訟中,將不得不面對公司或企業與債務人之間的相互推諉,從而爲債權的實現帶來麻煩。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六十二條規定,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