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停用靜滴硫酸鎂

什麼情況下停用靜滴硫酸鎂

下列情況應慎用硫酸鎂注射劑:腎功能不全,因腎功能下降導致鎂排泄減少,鎂蓄積而易發生鎂中毒,一般當腎功能嚴重受損時,48小時劑量不超過20克,並密切隨訪血鎂濃度,呼吸道疾患,特別是呼吸功能不全,故原有心肺疾患的患者應用本品應謹慎;

下列情況禁用:心臟傳導阻滯,心肌損害,嚴重腎功能不全,內生肌酐清除率每分鐘低於20毫升

腸道出血,急腹症,孕婦及經期婦女禁用,中樞抑制藥物中毒者不宜使用本品導瀉排毒,對腎功能不全的病人,危險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