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哪些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哪些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勘察合同,指發包人與勘察人就完成建設工程地理、地質狀況的調查研究工作而達成的協議。勘察工作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所以一般應當由專門的地質工程單位完成。勘察合同就是反映並調整發包人與受託地質工程單位之間關係的依據。

設計合同實際上包括兩個合同,一是初步設計合同,即在建設工程立項階段承包人爲項目決策提供可行性資料的設計而與發包人簽訂的合同。二是施工設計合同,是指在承包人與發包人就具體施工設計達成的協議。

施工合同主要包括建築和安裝兩方面內容,這裏的建築是指對工程進行營造的行爲。安裝主要是指與工程有關的線路、管道、設備等設施的裝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