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司法鑑定費用誰承擔

民事訴訟司法鑑定費用誰承擔

鑑定人員出庭作證所需交通費、住宿費等應由原告方預付,法院可以代收,並最終由敗訴方承擔。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