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均應驗收合格。2、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及功能的檢測資料應完整。3、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4、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應符合相關專業質量驗收規範的規定。5、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法律依據】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36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並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