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話記錄是否可以作爲出軌證據

通話記錄是否可以作爲出軌證據

通話記錄可以作爲出軌證據。但是通話記錄對於出軌這一事實並無半點證明作用。法院並不可能通過通話記錄就認定出軌這一事實。因爲通話記錄只能證明打過電話,除非有通話內容的錄音進行佐證。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