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鴨搦兔的啓示

求鴨搦兔的啓示

啓示:

1、凡事要看對象,不能亂來,否則事倍功半。

2、諷刺不識人才,亂用人才,結果是辦不好事情的。

出自:蘇軾的《艾子雜說》。

原文:昔人將獵而不識鶻,買一鳧而去。原上兔起,擲之使擊,鳧不能飛。投於地,再擲之,又投於地,至三四。鳧忽蹣跚而人語曰:“我鴨也,殺而食之,乃其分,奈何加我以擲之苦乎?”其人曰:“我謂爾如鶻,可能獵兔耳,乃鴨邪?”鳧舉掌而示,笑而言曰:“看我這腳手,可以搦他兔否?”

故事中的那人犯了一個低級錯誤,他不瞭解鳧的本領是什麼,就想依靠它捕捉獵物,結果可想而知。這個故事告誡人們:要想更好地運用,必須要知道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