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父母和養子女間是否可以結婚

養父母和養子女間是否可以結婚

養父母子女關係是通過收養的法律行爲在收養人與被收養之間形成的權利義務關係。父母和養子女之間本無血緣關係,由於收養關係的成立,法律上確認其與自然血親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因而它是一種擬製血親,又叫準血親。由於養父母和養子女間雙方是法律上確認的擬製的直系血親,具有同自然血親一樣的法律效力,因而是不宜結婚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