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成年子女是否可獨立戶口

父母離婚成年子女是否可獨立戶口

通常,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1、如果小孩未滿18週歲,需要父母代爲辦理戶口的遷移;

2、如果孩子年滿18週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

3、年滿18週歲,可以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向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我們知道,夫妻結婚後,一般來說,雙方的戶口是在一起的,如果小孩已經辦理了戶口,需要遷移戶口,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還沒辦理戶口的,獲得撫養權一方,想給孩子上戶口,需要夫妻雙方戶口分立後,去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

另外,父母離婚,成年子女是可以獨立辦戶口的。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爲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爲一戶,以主管人爲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爲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