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與嚮導的區別

導遊與嚮導的區別

導遊即引導遊覽,讓遊客感受山水之美,並且在這個過程中給予遊客食、宿、行等各方面幫助,並解決旅遊途中可能出現問題的人。導遊分爲中文導遊和外語導遊。在我國導遊人員必須經過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以後才能夠從業。現在的導遊一般掛靠旅行社或集中於專門的導遊服務管理機構。按照具體工作內容不同,可以分爲領隊、全陪、地陪。一般來說景點講解員是也屬於導遊人員範疇。嚮導是帶路的人,也泛指帶路,當嚮導;請人嚮導。

導遊:

導遊主要分爲中文導遊和外語導遊。其主要工作內容爲引導遊客感受山水之美,解決旅途中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並給予遊客食、宿、行等方面的幫助。在中國,凡希望從事導遊業務活動的人都必須按規定參加導遊人員資格考試。考試合格者,由國務院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遊行政部門頒發導遊人員資格證書。目前,導遊通常掛靠在旅行社或集中到專門的導遊服務管理機構。2015年雲南女導遊辱罵遊客事件再次將導遊這一職業推向了風口浪尖,有關記者瞭解到現在導遊存在四無現象:無底薪、無保障、無尊嚴、無身份。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導遊管理辦法》,導遊執業不得出現擅自變更行程、誘騙或強迫消費等違法違規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