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地陪跟全陪的區別

導遊地陪跟全陪的區別

1、對象不同:全陪是指受組團旅行社委派,作爲組團社的代表,在領隊和地方陪同導遊人員的配合下實施接待計劃,爲旅遊團提供全程陪同服務的工作人員。地陪是指受接待旅行社委派,代表接待社實施接待計劃,爲旅遊團提供當地旅遊活動安排、講解、翻譯等服務的工作人員。

2、職責不同:全陪的職責是實施計劃、監督質量、協調聯絡、調研工作、講解服務、生活服務、處理問題。地陪的職責是安排旅遊活動、做好接待工作、負責導遊講解、維護遊客安全、妥善處理旅遊過程中發生的各種問題。

導遊:

導遊主要分爲中文導遊和外語導遊。其主要工作內容爲引導遊客感受山水之美,解決旅途中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並給予遊客食、宿、行等方面的幫助。在中國,凡希望從事導遊業務活動的人都必須按規定參加導遊人員資格考試。考試合格者,由國務院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遊行政部門頒發導遊人員資格證書。目前,導遊通常掛靠在旅行社或集中到專門的導遊服務管理機構。2015年雲南女導遊辱罵遊客事件再次將導遊這一職業推向了風口浪尖,有關記者瞭解到現在導遊存在四無現象:無底薪、無保障、無尊嚴、無身份。 [2] 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導遊管理辦法》,導遊執業不得出現擅自變更行程、誘騙或強迫消費等違法違規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