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標準

小微企業標準

小微企業的標準根據《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第四條規定,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統稱。

小微企業的定義標準是:

1、企業應納稅所得額300萬以下。

2、企業的從業人數在300人以下。

3、現在資產總額在5000萬以下。

2018年之前的小微企業,要區分工業企業、商業企業、其他企業,2019年之後,不再區分企業的類型,統一按照以上三個條件來作爲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