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業的標準2020

小型微利企業的標準2020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的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按“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判斷企業是否爲小型微利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