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滿足的條件爲: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則。【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五條,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婚姻法》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