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沒有股份承擔責任嗎

法人代表沒有股份承擔責任嗎

法人代表沒有股份,在特定情況下也是需要承擔責任的。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企業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超出登記機關覈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二)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三)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四)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則產的。

(五)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此外,在企業的偷稅漏稅、走私、消防、安全生產等等方面,法律要求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的違法、犯罪行爲負責、有關機關可以追究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