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明怎麼開

結婚證明怎麼開

結婚證明一般指婚姻狀況證明,是在結婚登記時必須提交的證明材料。結婚登記大致可分爲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環節。

在開具結婚證明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其中,婚姻狀況證明就是指結婚證明。

需要注意的是,從2003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記條例》實行,結婚不再需要單位或街道蓋章出具婚姻狀況證明。結婚和離婚因而變得更加簡單。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