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擔保人沒有盡到義務時,司法機關可以對其處以罰款,追究其經濟責任。取保候審的擔保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1、監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刑事訴訟法》第56條的規定;2、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爲時,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