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放火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德州放火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德州放火罪的構成要件有:

1、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

2、客觀方面表現爲實施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爲;

3、主體爲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放火行爲會引起火災,危害公共安全,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