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公證書包括以下內容:(1)公證書編號。(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3)公證證詞。其內容包括:公證證明的對象。公證證明的範圍和內容。證明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等。(4)承辦公證員的簽名或簽名章、公證處印章。(5)出證日期以公證處審批人審覈批准的日期爲準。【法律依據】《公證法》第二條規定,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爲、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